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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进一步加强学校留学生(以下简称留学生)的学籍管理,提高留学生的培养质量,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颁发的《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实际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条 留学生报到注册
按照国家《来华留学生招生规定》录取的新生须持本人护照、《内蒙古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》、《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(JW202表或201表)》、《无犯罪证明》和《外国人健康证明》等材料,按规定日期到学校bwin必赢报到注册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,应当及时向bwin必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,请假一般不能超过两周。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在校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留学生,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持学生证到bwin必赢报到注册,取得新学期的学籍,逾期一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第二条 留学生学籍管理
参照《内蒙古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内医院发[2003]97号)文件执行。
第三条 留学生成绩管理
参照《bwin必赢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》(内医校发[2013]103号)文件执行。
第四条 留学生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
具有正式学籍的留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内容,成绩合格,HSK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(中医类专业六级)以上,并且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,颁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。
毕业前因缓考未获得毕业证书,其他条件符合学位授予条例,且在毕业后一年内补考合格者可申请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授予学士学位。
(一)不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任何一款者;
(二)在校学习期间,因违反国家法令、学校纪律、考试作弊等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1次,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2次者;
(三)未获得毕业资格者。
第六条 留学生学籍注册和学历注册工作由bwin必赢负责完成。
第七条 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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